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1-12-14 08:48:07发布人: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促进医院整体实力提高,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评价目的
1、通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结论,使教师获得综合性的教学反馈信息,以便及时地改进教学,同时为教师考核晋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提供基本的依据。
2、通过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更好地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以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
1、全面、客观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价对象及评价范围
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四、评价的组织与领导
1、成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相关负责人参加。评价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科,主任由科教科科长兼任,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日常性事务工作。
五、评价指标体系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生评教、同行评教、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三个部分。学生评教采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表1);教研室同行评教采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表2);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采用《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表》(表3)。
六、 评价方案的实施
1、学生评教: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对本班任课教师进行认真评价。
2、教研室同行评教: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组织教师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3、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评价工作组根据教学“三查”(期初、期中与期末)结果和教师上交资料情况记录等,对本单位的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七、评价结果的统计与认定
1、结果计算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法。按学生评价占60%、系部同行评价占20%、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占20%的比例。
2、评价结果的认定
综合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
(1)A等:综合评分Y≥90分且当学期没有发生过教学事故的为A等。
(2)B等:综合评分为80≤Y<90的为B等。
(3)C等:综合评分为70≤Y<80的为C等。
(4)D等:综合评分为Y<70分或当学期发生过I级教学事故的为D等。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排名在本系部参评教师数前20%、且当学期未发生过教学事故的教师,为“教学质量优秀”等次。
3、评价结果公布 由科教科在下一个学期前将全体教师的评价结果报告向业务院长反馈。
八、评价结果的使用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年终考核的依据。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D等的教师,系部应督促其改进,并做好相关的培训安排工作;连续两学期评价结果为D等的教师,暂停其开课资格一年。
九、几点要求和说明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系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教师明确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2、扎实做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各项具体工作。相关部门及时完成有关评价工作任务,做到精心组织,确保评价客观真实,严格评价工作纪律,妥善保管评价资料,建立健全评价资料档案。
3、本方案由科教科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
表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
表3、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表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一、评价目的
1、通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结论,使教师获得综合性的教学反馈信息,以便及时地改进教学,同时为教师考核晋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提供基本的依据。
2、通过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更好地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以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
1、全面、客观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价对象及评价范围
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四、评价的组织与领导
1、成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相关负责人参加。评价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科,主任由科教科科长兼任,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日常性事务工作。
五、评价指标体系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生评教、同行评教、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三个部分。学生评教采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表1);教研室同行评教采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表2);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采用《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表》(表3)。
六、 评价方案的实施
1、学生评教: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对本班任课教师进行认真评价。
2、教研室同行评教: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组织教师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3、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评价工作组根据教学“三查”(期初、期中与期末)结果和教师上交资料情况记录等,对本单位的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七、评价结果的统计与认定
1、结果计算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法。按学生评价占60%、系部同行评价占20%、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占20%的比例。
2、评价结果的认定
综合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
(1)A等:综合评分Y≥90分且当学期没有发生过教学事故的为A等。
(2)B等:综合评分为80≤Y<90的为B等。
(3)C等:综合评分为70≤Y<80的为C等。
(4)D等:综合评分为Y<70分或当学期发生过I级教学事故的为D等。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排名在本系部参评教师数前20%、且当学期未发生过教学事故的教师,为“教学质量优秀”等次。
3、评价结果公布 由科教科在下一个学期前将全体教师的评价结果报告向业务院长反馈。
八、评价结果的使用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年终考核的依据。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D等的教师,系部应督促其改进,并做好相关的培训安排工作;连续两学期评价结果为D等的教师,暂停其开课资格一年。
九、几点要求和说明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系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教师明确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2、扎实做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各项具体工作。相关部门及时完成有关评价工作任务,做到精心组织,确保评价客观真实,严格评价工作纪律,妥善保管评价资料,建立健全评价资料档案。
3、本方案由科教科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
表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
表3、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表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